关于做好学校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3-28
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号)文件要求,为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做好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采取实名制领取登记形式,请需要补办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老师们,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电子表交给组织人事处(B514),同时还需提交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3.老师们可参考《湖南省部分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一览表》(湘人社函〔2019〕24号文件附件4)中所列的培训信息,自行选取网络培训或集中授课的形式参加公需科目培训。
4.专业科目培训的形式和所需材料请参考湘人社函〔2019〕24号文件附件6。
5.学院购置的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于2019年5月20日到期。建议专业科目培训课时不足的老师们,登录该平台注册学习。平台提供了59门专业科目的网络培训课程,按要求学习完可以打印结业证书(每人每年培训学时认定数量上限为50学时)。同时,建议大家注册登录后将适合自己的课程收藏,平台到期后依旧可以学习收藏的课程。
平台网址:http://online.enetedu.com/hnswxy。凡以前参加过网培中心学习的账号都能通用,无需再注册。使用方法和流程请参考《校级在线学习中心学习指南》。
6. 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请认定的不需要)的老师们,请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于2019年6月20日前交组织人事处(B514)。
7.2018年已完成2014-2018年继续教育验证登记的,只需提交省人社厅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即可。
附件:
1. 关于做好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号)
2. 2019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
3.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2019年)
4.校级在线学习中心学习指南
1.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采取实名制领取登记形式,请需要补办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老师们,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电子表交给组织人事处(B514),同时还需提交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3.老师们可参考《湖南省部分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一览表》(湘人社函〔2019〕24号文件附件4)中所列的培训信息,自行选取网络培训或集中授课的形式参加公需科目培训。
4.专业科目培训的形式和所需材料请参考湘人社函〔2019〕24号文件附件6。
5.学院购置的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于2019年5月20日到期。建议专业科目培训课时不足的老师们,登录该平台注册学习。平台提供了59门专业科目的网络培训课程,按要求学习完可以打印结业证书(每人每年培训学时认定数量上限为50学时)。同时,建议大家注册登录后将适合自己的课程收藏,平台到期后依旧可以学习收藏的课程。
平台网址:http://online.enetedu.com/hnswxy。凡以前参加过网培中心学习的账号都能通用,无需再注册。使用方法和流程请参考《校级在线学习中心学习指南》。
6. 2019年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请认定的不需要)的老师们,请按《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于2019年6月20日前交组织人事处(B514)。
7.2018年已完成2014-2018年继续教育验证登记的,只需提交省人社厅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即可。
附件:
1. 关于做好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4号)
2. 2019年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
3. 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2019年)
4.校级在线学习中心学习指南
组织人事处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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