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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未知 时间:2018-05-10
      一、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
      二、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气设备及线路。
      三、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
      四、维修设备时,必须停机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维修工作。
      五、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气线路。
      六、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气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
      七、配电箱(盘)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八、严格遵守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
      九、严禁携带烤火炉、烧水器等大功率用电器进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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