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并严格按照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结合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经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综合评定,最终认定出22财富2班石芳芳等798人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公示期为5天(10月25日-11月1日),具体公示名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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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公示名单 |
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疑虑,可在公示期内到产教融合楼511进行复核或邮件至309247105@qq.com进行反馈。
特此公示
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