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会计学院 时间:2024-09-23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与要求,并严格按照我校《贫困生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经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综合评定,最终认定出22财富2班石芳芳等801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期为5天(9月23日-9月27日),具体名单见下图,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疑虑,可在公示期内到产教融合楼511进行复核或邮件至309247105@qq.com进行反馈。
特此公示
特此公示
会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2024年9月23日
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式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