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24-10-10
经济贸易学院、茶学院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正在推进“校风清正、教风清静、学风清新、作风清廉、家风清淳”的“五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十大育人”体系和“五育并举”的内涵建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促进学风建设,加强学业管理,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进而保障经济贸易学院、茶学院的高质量发展,经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用好等级评价标尺。每学年暑假放假前,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学工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和相关任课教师汇总各年级班级相关数据,并给各班级的学风情况分级定等。等级分为五等:优秀、良好、好、一般、差。
        二、做好学风建设督查。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党总支部委员、教工支部委员、学工支部委员(委员为专职辅导员的除外)作为学风督查人,每人负责一个学风情况为“差”的班级,协助辅导员开展学风建设工作,直至该班学风情况由“差”转“好”为止。
        三、办好学风主题班会。围绕班级学风和“三观”情况,每人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学风建设主题班会。
        四、结好后进帮扶对子。学风督查人应主动找学风表现差、学业困难的学生定期谈心谈话,向学生提出改进学风、促进学业的合理建议。
        五、建好学风数据台账。辅导员应主动向学风督查人收集所辖班级的学风情况,汇总成表,根据学风督查人反馈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六、做好学风情况反馈。学风督查人应主动发现责任班级的学风问题,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必要时向二级学院负责人反馈。
        七、把握好违纪处分尺度。辅导员应严格对照《学生管理手册》规定,对学风表现差的学生要及时找学生谈心谈话,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达到处分标准的要及时给予处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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