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严重违纪违法窝案剖析
“以前船只过闸秩序混乱,最严重的时候在水上堵了近二十天。”余建新是一艘湘江货运船的船长兼驾驶员,做这行已经有30多年了,基本上是以船为家。通航过闸问题曾经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如今,通航过闸程序规范、秩序井然,不仅能多跑几趟船,还可以多一点时间与家人团聚。
从过去的拥堵不堪、“以钱开道”,到如今的清风徐徐、心情舒畅,对比鲜明的“两重天”得益于去年长沙在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中,对一起违纪违法窝案的查处。
“过黑闸”“挂飞单”
实名举报剑指通航乱象
“有好多货就要给好多钱,一船货就要给2000块钱好处费,没给钱根本过(船)不成器。”2017年6月15日上午9时许,一个实名举报电话打到了长沙市纪委。举报人自称是船老板,举报内容直指湘江枢纽海事处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参与砂石经营运输等问题。
接到举报后,市纪委迅速组织分析研判,成立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据悉,举报电话所称的湘江枢纽海事处成立于2012年7月,是长沙市地方海事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湘江枢纽库区水域的通航安全监管、海事行政执法、通航组织调度、船舶规费征收、水域防污染的监管工作。
由于涉及水域比较广、涉及人员范围也比较大,市纪委一方面先从外围进行调查,包括在湘江通航过闸的船老板们,另一方面现场勘查海事处上游执法队和下游执法队,以及湘江枢纽调度室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调查组发现举报人所称不虚。“过黑闸”“挂飞单”,种种乱象清晰地浮出水面。
湘江枢纽是船只来往湘江上下游经过长沙的必经通道,按规定每艘船须完成挂单、安检等检查手续,方可排队依次过闸。对船主们来说,通关时间直接关系到航运业务收益,通关的时间越快、运输的周期越短,运输船的收益就越高。然而,很多船主反映,只要是向海事处工作人员送了“好处费”的船只,就可以获得通航“特权”,正常情况下过闸需要好几天的时间,不少船舶却能当天往返。而不懂“套路”、不送“好处费”的船主,有的竟要等待十多天才能过闸。
船主老张告诉记者,有的船可以挂“飞单”,船还在岳阳,就已经在这边挂单了。船主老文则反映:“还存在过‘黑闸’现象,只要给钱,不管船在什么位置,都可以随时插队过闸。”
“此道归我管,留下买路钱”在此频频上演,让船老板们苦不堪言、满腹怨气。
入干股、当“老板”
13名“水耗子”被严查
“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决不能含糊!”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要求市纪委迅速出击,还湘江一片宁静。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前期工作、内调外控,我们正式锁定第一批对象。”经过细致调查,几个“核心人物”进入纪委工作人员的视线。
2017年8月30日,长沙市纪委发布信息,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原处长李丽君、原副处长杜建国、下游安检队长熊建斌、执法队队员刘宇等5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市纪委工作人员抽丝剥茧、步步深入,将李丽君等人大搞权力寻租、大肆玩弄“钱规则”的违纪事实查了个水落石出。
2013年至2017年,李丽君、杜建国、熊建斌等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的红包礼金、收受他人财物。市地方海事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胡志明一方面收受船主们的钱,另一方面又多次送钱打点同事,为从事水上运输的家人谋求便利。
“更有甚者,一些运输公司按所谓收费标准,给海事处工作人员‘进贡’,以公司为单位,每月向海事处正式职工每人支付5000元,临聘人员每人2000元。”市纪委、市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刘昊敏介绍。收人钱财,自然就要在过闸、安检等环节给予关照,通航安全监管、组织调度等职权一度变成这些“水耗子”的“摇钱树”。
除了出钱打点的船只外,还有一些船只关系更加“深厚”。经查,李丽君、杜建国、胡志明等人,以占干股的形式参与砂石船舶经营运输,他们既不出资,也不参与实际经营,只需利用职权打招呼,让相关船舶违规、快速过闸。
2014年到2015年4月,个体经营户孙某先后租下两条自卸驳船从事砂石运输业务,他与李丽君约定,船只的租金、经营管理等所有开支都由孙某负责,李丽君在这两条船过闸和安检时予以关照,收益两人平分。此后,孙某以现金的方式,多次分给李丽君巨额“好处费”。2012年至2013年,杜建国、胡志明以入干股的形式与船老板陈某等人租赁3条船从事砂石运输,负责船在过安检的时候“开绿灯”,陈某通过胡志明送给杜建国“好处费”几十万元。
不仅入干股,他们还搞起了合伙经营,对“自己的船”更是关照有加。2016年开始,李丽君与某航运公司负责人合伙从事运输船经营,仅投资了8万元,个人从中获利上百万元。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杜建国、李丽君、胡志明、陈某4人合伙经营卸载船,杜建国、胡志明均从中获得巨额利益。
据悉,截至今年2月上旬,市纪委共查处海事和水务系统严重违纪违法人员13人,11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整改、正风气
通航秩序焕然一新
“他们不仅把通航秩序搅得一塌糊涂,还造成了我们运输经营户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真心感谢纪委为我们伸张正义。”一位船主坦言。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湘江枢纽海事处,从处长、副处长到一般工作人员,一干人等集体陷落、一起贪腐,从湘江航运的监管者,变身贪婪无度的“水耗子”,其影响之恶劣、教训之深刻,发人深省。
李丽君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作为海事处负责人,没有起到好的表率作用,反而带坏了队伍,贪念太大,完全没有考虑是否违纪违法,现在醒悟过来已经太迟了。”熊建斌泣不成声:“每天抬头是铁窗,低头就是铐子,真后悔!”“行贿之类的事都不要搞,既害自己又害了别人。”船主陈某也是悔不当初。
这些迟来的悔悟,成为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1月26日,市纪委市监委在报经省纪委和市委后,专门组织召开了市地方海事局警示教育暨宽严相济大会,通报相关案情,与会人员深感震撼、深受教育。目前,已有47人主动交代问题,上交相关违纪款490多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市地方海事局针对该案查处中暴露出来的监管漏洞,展开全面整改,着力完善通航管理制度,优化通航工作流程,规范通航管理秩序。将湘江枢纽海事处全体人员进行轮换,局党委班子带队多次开展明察与暗访结合的执法检查。市地方海事局党委委员柳英平表示:“用枢纽海事处的鲜活案例教育警醒大家,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监督管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长沙市地方海事局充分运用湘江船闸智能通航调度系统,船主可以通过手机应用远程申报过闸,现场执法人员对到锚船舶按序进行安检,安检合格后由申报员向调度系统上传相关信息,系统后台程序自动生成过闸船舶顺序。申报状态、船舶过闸排队顺序、船舶调度计划、水情气象信息等全部公开透明,通航效率和公平性得到极大提高。
“没看到‘过黑闸’了。”“现在过闸快多了,我们随时可以看到自己船的进度。”“执法检查什么的也都很规范。”船主们切身感受到了一系列可喜变化。
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厉查处、严肃整改,犹如一场风暴,涤荡尘埃、扫除阴霾。“风暴”之后,风清气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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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覆盖率100% 处理处分64人
长沙开展专项整治向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说“不”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刘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不仅导致权力滥用、滋生腐败,还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其害甚深,必须严肃整治。记者近日从市纪委、市监委获悉,2017年8月以来,长沙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涉砂等经营性活动,共发现问题线索180余起,查处违纪违规问题74个。目前,违规参与相关经营性活动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家属已按要求退出经营。
数据比对
180余起问题线索逐一交办
据悉,此次清理整治的对象主要包括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重点对涉矿、涉砂、涉渔、涉小水电、涉烟花爆竹、涉危险化学品、涉金融领域、涉特种服务行业等8大领域进行清理整治。“此次专项整治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规范总结4个阶段有序推进、全面清理。”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范围涵盖了9个区县(市)及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园区、市属高校共3746家单位,涉及14.35万名公职人员和4.48万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清理覆盖率达100%。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市纪委查处的市地方海事局和水务系统窝案线索正是来自群众的举报电话。此外,还运用大数据进行系统比对和问题线索筛查。将县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情况报告表》中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建立电子数据档案,并联合市工商局将全市所有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数据与全省工商注册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全市在专项整治中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180余起,逐一进行集中交办、跟踪督办。
深挖细查
查处违纪违规问题74个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在执纪审查中对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深挖细查。”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相关违纪违规问题74个,处理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通报典型案例8起。市纪委严肃查处了长沙县委原常委、原政法委书记李开兴,市广播电视台原副县级干部刘逶迤,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革强,天心区政协原主席邓林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问题;市地方海事局湘江枢纽海事处原处长李丽君、湘江枢纽海事处原副处长杜建国等人违规参与涉砂经营性活动窝案等,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和有力震慑。
同时,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对抗清理、工作失职失责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现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拖延退出或拒不退出违规经营活动的坚决严查。雨花区一名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情况报告表》问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浏阳市纪委对刘守俊、曾元旦等2人直接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且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的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据了解,下一步,长沙还将进一步利用大数据比对强化清查力度,及时发现借用他人名义入股、入暗股、占干股等隐蔽性问题。(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通讯员 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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