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测试后一个月左右(并非绝对)会公布成绩,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能查询成绩,请咨询当地普通话测试站。 进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查分系统并输入个人信息后如果查不出成绩,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1)成绩暂未公布; (2)输入的个人信息有误; (3)未报名考试或缺考。
普通话水平测试从考试开始至考试结束不超过十三分钟,满分100分。 第一题,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限时3.5分钟; 第二题,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 第三题,朗读短文,限时4分钟; 第四题,说话(任选一题),说满3分钟即结束考试。
申请语文或幼儿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申请其他学科的考生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即可(具体要求,各地区会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标准为准)。
相关行业人员应分别达到以下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 2.教师为二级乙等以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除教师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为三级甲等以上; 3.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为二级乙等以上; 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以及影视话剧演员为一级乙等以上。 5.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等特殊岗位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前面三题由电脑系统评分,最后一题说话由测试员评分。
考生每一次考试的成绩都会保留在系统里,如果第二次的考试成绩低于第一次也没有关系,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提供较高成绩的证书即可。普通话考试,可以重复报考,以最高成绩为准,报考间隔会有限制,一般为5个月后可重新报名(具体间隔时间,请咨询当地语言测试站)。
户口或人事关系在当地的在校大学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当地语委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学校测试站仅接受本校在籍学生报名。